开江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9-29
点击数:人次

为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达市农函〔2024〕96号)要求,结合开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社区)建设,新(改)建农村户用无害化厕所1237户(详见附件1),整村(社区)建设的村(社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改厕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各乡镇未整村推进的村(社区)选择17个村(社区)整村推进实施。17个村(社区)区域内无户用卫生厕所、户用厕所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常年在家的农户纳入实施范围。3年及以上无人居住或3年内有搬迁计划的不纳入实施范围。整村(社区)建设的村(社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后,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可在邻近的村(社区)散户实施。

三、建设标准及内容

按照“一户一厕”、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实施户厕新(改)建,主要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户厕。

(一)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 38836-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 38838-2020)、《四川省农村“沼改厕”技术规范》(DB/T 3063-2023)等技术标准。

(二)建设内容

1.室内改造。厕屋原则上建在室内,面积2平方米及以上,有墙、有门、有顶、有灯、有陶瓷便器、冲水箱,有瓷砖地面、墙面,有洗手盆、有给排水、排污管道,给排水畅通,粪污接入无害化处理设施。坚持“一户一厕”原则,已有厕屋的农户不再新建,只对现有户厕进行改建和粪污无害化处理。

2.室外治污。粪污处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粪坑及废旧沼气池,以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容积1.5立方米/户以上)为主,砖砌三格式化粪池(容积3立方米/户以上)、改造废旧沼气池为辅。处理后的排放水还田利用或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入沟渠、河流水系。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后原有粪坑通过进行填埋或掩盖等方式,达到无臭、无蝇的人居环境卫生标准。

(1)安装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基坑位于厕屋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开挖标准的三格式化粪池基坑;三格式化粪池容量不小于1.5立方米,清掏、清运及检修口略高于地面,周边回填土方夯实,地面硬化找平且中间略拱,排气管应安装在第一池,内径不宜小于100mm。靠墙固定安装,外观应和住房建筑协调,应高于户厕屋檐或围墙墙头500mm,当设置在其他隐蔽部位时,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m。排气管顶部应加装伞状防雨帽或T形三通、弯头。

(2)建设砖砌三格式化粪池。位置位于厕屋附近,低于厕所出粪口,单户容量不小于3立方米(长 c 宽 c 高:3 c 1 c 1),容积比例严格按照2:1:3的标准,砖砌墙体厚度不低于240毫米。墙内面抹砂浆,池顶浇筑现浇或盖预制板,预留清掏、清运及检修口且略高于地面。排气管应安装在第一池,内径不宜小于100mm。靠墙固定安装,外观应和住房建筑协调,应高于户厕屋檐或围墙墙头500mm,当设置在其他隐蔽部位时,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m。排气管顶部应加装伞状防雨帽或T形三通、弯头。

(3)改造废旧沼气池。对能够改造利用的废旧沼气池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清掏,修复渗漏、露天等问题,按照三格式化粪池标准改造后,安装排污管道将厕所粪污接入沼气池处理。

四、实施步骤和程序

(一)前期准备(2024年7月底前)

1.摸底公示。各村(社区)开展逐户调查,特别是要全面摸清脱贫户、监测对象改厕情况,做到愿改尽改、应改尽改。对符合建设要求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对无建设意愿及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农户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村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申报审批。符合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条件的农户,填写并向所在村(社区)提交《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2),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初核,收集农户基本情况、户厕现状照片等资料,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进行复核,并提出审批意见。以村(社区)为单位统计填写《2024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统计表》和《2024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台账》(详见附件3、4),在本村(社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统计表和台账交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建立台账。7月底前,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一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检查验收、管护机制等内容。村(社区)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奖补标准、奖补方式、举报电话等在本村(社区)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方案交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整体推进(2024年8月—11月)

村(社区)通过村(居)民自治程序,组织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工匠,采取农户委托统一实施或群众自建等方式,按照室内改造和室外治污标准和内容进行建设,要积极开展好首厕建设-验收-推广的“首厕过关”模式,提升镇、村改厕技术服务支撑能力,加强乡村本土改厕技术人员培养,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标准,大范围宣传展现改厕质量效果,向周边辐射良好口碑,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厕。同时,各乡镇可以边建边验,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发现的问题户厕及时整改一批,对乡镇初验合格的及时报请县级复核验收。

(三)检查验收(2024年12月底前)

各乡镇、村(社区)必须把住竣工验收关,明确竣工验收责任,验收不合格、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整改不落实的,不得给施工方拨付进度款、返还质保金,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确保改一座成一座用一座。

各村(社区)完成改厕任务后先行组织自查,自查合格报请乡镇验收。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全覆盖验收并填写《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表》(详见附件5),留存建设档案(含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室内、室外影像资料),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乡镇根据验收结果填写《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6),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复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方认定验收合格,给予财政补助。抽查合格率低于100%的,认定为不合格,由乡镇进行排查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抽查验收,第二次抽查验收的,抽查比例必须达到30%。

五、奖补标准和方式

采取财政补贴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财政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室外治污,无厕屋需新建厕屋的原则上由农户筹资筹劳自建,农户委托施工方新建厕屋的筹资金额由农户与施工方自行协商。

(一)奖补标准

奖补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发放,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经乡镇和县两级验收合格后,采用成品三格式化粪池或砖砌三格式化粪池的,按照室内改造1500元/户、室外治污2000元/户进行补助(详见附件7)。利用沼气池改造建设的,按照室内改造1500元/户、室外治污1500元/户进行补助(详见附件7),按20元/户对乡镇进行工作经费补助。

(二)资金拨付

为确保按时按质高效完成全县“厕所革命”任务,乡镇启动改厕工作后,按照改厕任务的30%预拨启动资金。乡镇完成建设任务经县级复核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优先申请使用上级财政改厕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级财政拨付相关补贴资金。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统筹涉农财政资金、融资等方式解决。乡镇工作经费待该乡镇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验收合格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向县政府请示报批后,直接拨付到乡镇。

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要及时拨付到农户。其中,农户委托统一建设的,可在施工前由农户与施工方签订协议(明确财政补助金额及施工内容、农户筹资筹劳内容、金额和付款方式等),付款方式可采取财政补助部分由农户与乡镇签订付款委托书,由乡镇及时兑付到施工方,农户筹资部分可由农户直接支付给施工方。群众自建的,由乡镇将补贴款直接兑付到农户。

(三)不予奖补或暂缓奖补的情况

1.只进行室内改造,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或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未达到治污要求的(有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治污要求的除外),不予奖补。

2.奖补实行一户一厕,已有厕屋的不再新建厕屋,已有粪污处理设施,能达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不再新建粪污处理设施,若再另行新建的,不予奖补。

3.完成了新改建任务但原有粪坑未通过掩盖或填埋等方式处理的,暂缓拨付补贴资金,待原有粪坑处理达到无臭、无蝇的人居环境卫生标准后拨付。

六、资金筹措

经估算,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建设需补助资金432.9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资金2.474万元,共计435.4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09万元,下差资金226.424万元通过统筹涉农财政资金、融资等方式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厕所革命”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户厕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技术、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困难,确保农村户厕建设质量和成效。督促乡镇监督建设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改厕设施设备、成品三格式化粪池等产品质量监管。开江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开江农村厕所改造实际配套实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厕污共治”。县财政局要按照“中省补助、县为主体”的要求,强化农村“厕所革命”的投入保障,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并形成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邓书祥 电话:8232017 15182897176 邮箱:50998740@qq.com)。

(二)压实主体责任。2024年的农村厕所革命,已纳入全县2024年35件民生实事,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程序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乡镇是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亲自抓。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建设时间节点,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做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农村户厕新(改)建验收合格完成后,要与农户签订后期管理维护承诺书,指导农户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加强厕所日常管护、粪污清掏和处理后还田利用。同时,试点探索政府引导、村民付费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模式,实现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治理、社会化服务、数字化管护,不断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机制。

(三)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微)信、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厕所革命”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厕所管护、清掏、使用方法,让农户愿用、会用。

(四)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基础数据统计台账,按照“一户一档”建立改厕档案,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应包括实施方案、会议纪要、申报审批表、公示情况、乡镇验收表、实施过程(室内和室外的前、中、后图片)等资料。

(五)守牢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抓好施工人员和改厕农户安全知识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使用安全。项目实施前,要严格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改造;改造后,要持续抓好安全使用管护科普宣传,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防止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严把验收关口,严防建成“半拉子”工程、建而无法用、建后成摆设等情况发生。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违反其它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问责。

附件:1.开江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任务分解表

2.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申报审批表

3.2024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统计表

4.2024年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户台账

5.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表

6.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验收结果汇总表

7.开江县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补助标准

附件1-7.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