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来源: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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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

(二)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和群团工作。加强干部管理。协助管理县级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三)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发展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五)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六)建立综治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村镇环境。

(八)负责辖区内财务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印章管理、接待、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人大相关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和内外事务的联络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乡友联络、关心下一代(老协)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党外人士)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集体经济发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自然资源、建设、城乡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文化等执法事项)

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履行法律法规明确的和赋权明确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等行政执法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办、统计站、片区审计工作站、城乡建设办公室、环保环治办公室、水务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和林业站、退役军人和民政办公室、科教文卫办公室)

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金融、内审、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乡村旅游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按统计制度和标准,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核实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情况,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和数据应用管理;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等社会公共事务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的申报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负责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的和赋权明确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审批办理事项进行协调、督查;负责监督窗口服务行为并受理投诉;承担日常政务、活动组织和内外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负责村镇规划编制管理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园林绿化规划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社会治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解决社会治理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措施办法;负责协调需要多个地方、部门(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总结提炼推广社会治理经验做法;负责指导村(社区)社会治理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日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特殊人群管控、邪教防范、基层平安创建、寄递物流监管等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依法治理年度工作部署及落实推进本地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负责拟订乡镇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落实各级依法治理的督办工作;负责依法治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反馈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乡镇行政执法、法制审查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机制;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疫病防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纵向、横向联系,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报告、监控管理、督促整改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消防工作,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专(兼)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组织协调灭火救援,组织、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安委会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负责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所有纳入便民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管理、培训和考核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室)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负责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诉求,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统筹各窗口人员综合确定,负责协调和管理相关事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旅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乡村振兴办)

负责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组织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机械作业、抢险救灾、机具维修;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参与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咨询等相关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依法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和强制性免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和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畜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等工作;负责接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工作;负责承担农村建房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规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并落实乡村振兴的有关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检查、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农旅发展等相关政策,研究谋划发展产业项目,推进文化、旅游、农业、生态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牵头负责农房审批,协助有关执法单位做好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项目服务中心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项目信息,提出项目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项目规划方案;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招标、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负责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测,对项目的成效、效益、成本效益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负责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现代稻渔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对接相关部门制定稻渔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宣传稻渔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为稻渔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负责稻渔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培训、推广等工作,提高稻渔产业的技术水平;负责组织开展稻渔产业的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动态,为产业发展提供市场信息;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稻渔产业的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负责开展稻渔产业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对稻渔产业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镇人大

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宣传宪法、法律、镇人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联系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督促镇政府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导和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镇、县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有关事项;办理镇人大和县人大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镇纪委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

(十四)人武部

负责镇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做好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镇妇联

负责指导、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女性素质工程”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做好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镇总工会

负责镇辖工会组织建设,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文明素养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镇团委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关工委(老协)

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九)镇机关支部

负责镇机关“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等党组织活动的组织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江县永兴镇新苑街17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272266

六、负责人姓名:向勇(开江县永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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