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日拟作出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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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0-8220633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4月2日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开江县任市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任市镇

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河道治理总长度约2.44km。整个工程河段设计岸线总长3055m,其中左岸长1110m,右岸长1945m,其中新建护岸段总长2892.39m。

本项目主要由生态护岸工程、生态沟渠工程等组成。

①生态护岸工程

本项目新建堤防总长2892.39m(左岸堤防长1031.39m,右岸堤防长1861m)。其中:双龙社区段治理长度250.72m,堤防长度250m,均位于河道右岸;报恩寺段治理长度817.05m,堤防长度825.0m,均位于河道右岸;花朝门村段治理长度454.53m,堤防长度450m,均位于河道左岸;伏龙寺段治理长度245.60m,堤防长度200m,均位于河道右岸;响滩桥段治理长度671.74m,堤防长度1330m,左岸长度660.0m,右岸长度670.0m。

②生态沟渠工程

本项目生态沟渠工程主要包括对任市河狮子庙段原有沟渠进行沟渠清理、基地改良、生态护坡、种植沉水植物及挺水植物等。

现状沟渠清淤(长度362.25m),同时续建生态沟渠(长度297.52m,续建沟渠为直线型混泥土沟渠,采用矩形截面)。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定时现场洒水降尘、修建围挡、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临时堆料场采取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清运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

拌合系统拌和废气:拌合机布置在施工工区单独工棚内,工棚敞开侧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水泥石粉等堆放区域采取围挡、覆盖、喷雾降尘,防止原材料流失。

道路运输扬尘: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限制车速等。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用优质燃料、维护机具,保证正常运转。

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逸散,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域周边民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拌合系统、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3个施工工区四周均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施工工区低洼处设置1个沉淀池(4m3),在车辆、机械进出口对车辆、施工机械以及拌合机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

基坑排水:基坑内基坑排水采用明式排水法,在基坑内开挖集水井。对于基坑面的分散水,采用潜水泵抽至集水井,再由单级离心式水泵排水至基坑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位置。严禁野蛮施工,加强施工场地内设备维护,同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加强对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开挖的土石方在工程建设全部进行回填。

淤泥:在附近河滩地干化后,全部用于生态护坡及护(堤防)脚回填,最终达到河道纵向平衡。

建筑垃圾:加强对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5)地下水与土壤

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施工机械漏油,进入基坑,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料区,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控制施工作业带;临时堆料区四周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临时堆料区等进行迹地及植被恢复;采用仰斜式护坡,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围堰进行覆膜。

(7)环境风险

油品现用现购;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检和保养;临时堆料区严格执行“先拦后弃”的原则,弃土堆放前必须在临时堆料区坡脚修建挡墙,并在临时堆料区的周边修建截、排水沟,严格控制临时堆料区的堆土高度和坡面坡率,施工结束后,对土体顶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对土体坡面和顶部进行复耕或乔灌草绿化。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属于生态类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在加强河道周边排水管理、垃圾堆放管理的情况下,本工程无环境负影响。

工程建成后对非汛期水文情势几乎不影响,且对浮游动植物影响较小,水生生物资源量变化不大,对鱼类影响极其有限。

三、相关部门意见

(1)2024年1月8日,开江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关于达州市开江县任市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开江行审社会事务〔2024〕13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2024年11月1日,开江县水务局出具了《关于达州市开江县任市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位于河道划界范围内,不占用河道管理外土地。

(3)2024年11月1日,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任市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地的情况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不在开江县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4)2024年11月25日,开江县水产发展中心出具了《关于申请核查开江县任市河流域是否涉及涉及珍惜鱼类、鱼类三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复函》,由此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珍稀濒危保护野生鱼类及鱼类“三场”(越冬场、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不涉及珍稀水生植物、重点保护动物等。

(5)2024年11月1日,开江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任市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情况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起点至终点段河道及河岸范围不涉及开江县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地。

2

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生态修复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

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态修复河段总长32.9km ,其中永兴镇段18km ,普安镇段7.5km ,回龙镇段 7.4km 。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生态河道工程,生态河道修复面积约88759 m2,其中人工湿地4851m2、沉水植物29236m2、临水植物43876m2、生态缓冲带10796m2(永兴镇段采取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沉水植物、临水植物等生态措施;普安镇段采取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沉水植物、人工湿地等生态措施;回龙镇段采取生态护坡、沉水植物、临水植物、人工湿地等生态措施);二是生态护岸工程,新建2609米长C25混凝土仰斜式挡墙 框格梁植草护坡,其中永兴镇新太社区白粉墙院子段81m,永兴镇姚家坝村潘家坝段两岸共计785m,普安镇宝塔坝段383m,普安镇巧家院子段右岸两段共计383m,回龙镇高板桥段两岸共计680m,回龙镇高滩段右岸两段共计297m。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定时现场洒水降尘、修建围挡、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临时堆料区采取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清运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

道路运输扬尘: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尘土、限制车速等。

拌合系统粉尘:砼拌合机布置在施工工区单独工棚内,工棚敞开侧设置喷淋装置,水泥石粉等堆放区域采取围挡、覆盖、喷雾降尘,防止原材料流失。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采用优质燃料、维护机具,保证正常运转。

柴油发电机废气:无组织逸散,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域周边民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工区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施工工区低洼处设置1个沉淀池,在车辆、机械进出口对车辆、机械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不外排。

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回用到现场降尘。

基坑排水:基坑内设置截流槽,每100m设置一个集水坑,每段基坑排水选用水泵抽排,并在下游设置一个沉淀池,基坑排水静置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河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位置。严禁野蛮施工,加强施工场地内设备维护。加强对集中居民点等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开挖的土石方在工程建设后期全部用于堤防工程回填。经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不对外弃渣。

淤泥:在附近远离居民集中点河滩地干化后,全部用于生态护坡及护(堤防)脚回填,最终达到河道纵向平衡。

建筑垃圾:加强对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将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5)地下水与土壤

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施工机械漏油,进入基坑,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占用土地,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堆料区,用于植物绿化的表土回覆;控制施工作业带;临时堆料区四周修建排水沟、沉淀池,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工区、临时堆料区等进行迹地及植被恢复;采用仰斜式护坡,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围堰进行覆膜。

(7)环境风险

油品现用现购;施工废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检和保养;临时堆料区严格执行“先拦后弃”的原则,弃土堆放前必须在临时堆料区坡脚修建挡墙,并在临时堆料区的周边修建截、排水沟,严格控制临时堆料区的堆土高度和坡面坡率,施工结束后,对土体顶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对土体坡面和顶部进行复耕或乔灌草绿化。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属于生态类项目,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在加强河道周边排水管理、垃圾堆放管理的情况下,本工程无环境负影响。

工程建成后对非汛期水文情势几乎不影响,且对浮游动植物影响较小,水生生物资源量变化不大,对鱼类影响极其有限。

三、相关部门意见

(1)2024年1月8日,开江县行政审批局出具了《关于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开江行审社会事务〔2024〕12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2)2024年11月1日,开江县水务局出具了《关于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生态修复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所实施的用地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不占用河道管理外土地。

(3)2024年11月1日,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生态修复项目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情况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不在开江县城市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4)2024年11月25日,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关于申请核查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是否涉及珍惜鱼类、鱼类三场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复函》,由此可知本项目不涉及重要水生生物三场和洄游通道以及《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列为极危、濒危、易危水生物种等。

(5)2024年11月1日,开江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开江县新宁河永兴镇、普安镇、回龙镇段生态修复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情况说明》,由此可知本项目起点至终点段河道及河岸范围不涉及开江县公益林及自然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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