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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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志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聘用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服从组织安排。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就业困难对象优先使用以下类型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3)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之前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满3年及以上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从事工作

招聘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道路交通维护、美化镇域环境及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报名地点:新宁镇人民政府。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本人持学历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红底)2张。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

由新宁镇政府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以现场、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为新宁镇,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统筹协调、综合分析、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终止。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无经济补偿自动解聘。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220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即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818-8222303陈老师:18780853993


                                                   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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