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清单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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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开江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开法委办发〔2025〕3号)号文件要求,各部门梳理了联合行政执法检查事项,现将开江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告如下。


开江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6日


开江县“综合查一次”重点行业联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牵头部门

联合部门

检查方式

部门任务分工

1

消防产品监管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2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电影院)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电影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条件等方面的检查

县文体旅游局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电影院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情况的检查

3

节能监察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工业领域节能监察

县住建局

建筑领域节能监察

县交运局

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监察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共机构节能监察

5

对客运、货运企业部门联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负责检查客运、货运企业运营资质、车辆管理、驾驶员资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车辆资质和驾驶人员、车辆动态监控情况等

县公安交警大队

负责检查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等

县消防大队

负责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检查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监管价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检查

6

对驾培机构部门联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负责驾校资质备案、日常运营、培训质量监管及安全管理等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检查负责驾驶考试监管和驾驶证管理

县消防大队

负责检查消防安全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检查应急处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价格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检查

7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部门联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的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县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检查应急处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县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检查

8

对维修企业部门联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维修企业经营的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检查非法改装等安全隐患

县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检查应急处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县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检查

9

对水路运输企业联合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对省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者经营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

县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县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事项检查

10

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根据清单内企业对外开具代理记账发票反馈具体开票时间、份数

11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

县安委会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安委会:对工地现场安全隐患的处罚

住建局:对工地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

12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执法局:对工地现场扬尘整治不力的进行立案调查

住建局:对工地现场扬尘整治不力的监督检查

13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抽查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经营行为的检查

市监局: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检查

14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

县综合执法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住建局: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应急局

15

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市监局:对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住建局: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对各公司的资质审查

16

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教育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公安、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聚焦学校食堂(含承包经营企业)、校内其他食品经营场所、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主体,联合开展检查。

县公安局

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

17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检查

县教育局

县文体旅游局

现场检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内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科技局

对校外培训机构内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

对视频监控建设情况、一键报警电话安装情况、刀具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工作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县住建局

1.房屋建筑可靠性(安全性)鉴定的证明文件;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证(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疏散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的检查

18

非煤矿山企业检查

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

现场检查

(一)负责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二)负责非煤矿山矿产资源规划,设置采矿权应综合考虑国家政策规定、资源赋存状况、安全条件等因素。(三)依法依规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超矿区范围探矿、超层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指导非煤矿山关闭退出。对因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由政府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按规定注销(吊销)其采矿许可证。(五)落实矿产资源整合重组和资源配置政策。(六)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勘查项目安全监管。(七)负责非煤矿山矿业活动导致生态系统受损区域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八)参与非煤矿山应急抢险救援,按授权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

(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至矿业权灭失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负责职责权限内非煤矿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地质坑探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三)负责尾矿库“头顶库”、采深超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安全监管。(四)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等情况,依法查处非煤矿山企业建设、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负责职责权限内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排土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建设、运行安全监管。(六)督促、指导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审查和备案工作,督促落实隐蔽致灾因素防范措施。(七)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工种和职责权限)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资格)责人、能力;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八)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九)对应当停产(停工)整顿的非煤矿山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工)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十)负责职责权限内的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及监督管理工作。(十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开展应急演练;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编制、修订应急预 案并备案管理,指导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十二)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十三)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强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十四)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按授权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五)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指导。

县经信局

(一)鼓励和引导非煤矿山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推动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二)负检查 贵职责权限内的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核准、备案,督促已核准、备案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相关手续。

县公安局

(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登记、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严禁向非法违法采矿人提供民用爆炸物品。(二)对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开展审核、培训和资格认证。(三)对有关部门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停产整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注销或吊销以检查及政府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依法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并停止审批。(四)依法查处不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爆破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五)负责依法查处涉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六)依据应急管理部门核准的工程量核批技术改造、隐患整改的非煤矿山火工用品。(七)按授权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一)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三同现场检查 时”制度。(二)统筹督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合理处置废弃尾矿和废石。

开江县水务局

(一)负责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水现场检查 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督促并指导涉洪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报告编制、评估、审查、备案工作。

开江县林业局

(一)负责审批非煤矿山企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林地占用。(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非煤矿山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19

燃气安全

住建局

县住建局

现场检查

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经营过程是否有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移交县综合执法局

县应急局

安全检查,依法处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等开展执法检查

县综合执法局

对违反住建领域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油烟排放检测,对超标排放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0

对药店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

市监局

医保局

现场检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21

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的安全检查

市监局

卫健局

现场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医保局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22

对学校的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县教育局

现场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23

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县民政局

现场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24

一次性100人以上宴席承办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县商务局

现场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集体聚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25

对外卖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县商务局

现场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26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经信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局

消防安全

27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检查

市监局

商务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对快递、商超安全承担责任

应急管理局

消防安全

28

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的检查

市监局

住建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对物业管理情况安全承担责任

应急管理局

消防安全

29

对燃气压力管道、容器(气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检查

市监局

住建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对使用管理情况安全承担责任

应急管理局

消防安全

30

户外广告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住建局

现场检查

对户外广告设置的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进行认定

县综合执法局

对不符合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1

医保基金管理

县医疗保障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药械价格、药品有效期限、经营范围等

县卫健局

超执业范围执业、过度治疗等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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