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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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利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局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领导及分工、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2.县公安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3.重要会议、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

4.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本机关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6.本机关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推出的便民措施等;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对顶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1.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开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

3.其他:广播、电视、报刊等。

(四)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前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开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w.kaij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受理机构:开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办公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5号

3.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0818-8222991

(五)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4号)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救济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达州市公安局,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安路8号,联系电话:0818-2123045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晏云路1号,邮编:636250。

(二)行政复议

开江县人民政府,通讯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晏云路1号,邮编:636250。

(三)行政诉讼

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通讯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建设路48号,邮编:636350。

 

《开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开江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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