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普安镇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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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普安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镇保洁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

(2)办理了失业登记并已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服从组织安排,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即可。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3)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5)之前上岗公益性岗位满3年及以上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地点:开江县普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江县普安镇紫荆路1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2寸照片(红底)2张。

(二)资格审查。由普安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采取高分录用的原则确定人员,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公示。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五)合同签订。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后续安排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无经济补偿。

(二)聘用管理。场镇保洁员:受聘人员要保证负责辖区内的场镇道路的清洁及清洁性保持工作,并接受普安镇及相关村(社区)的场镇保洁相关调度、监督和考核。

(三)薪资待遇。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待遇220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即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报名咨询电话:0818-7272166)

 

 

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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