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1751号)要求,为及早部署全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特面向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遴选农业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全县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四个环节,服务面积7.26万亩(按系数折算);服务的粮油作物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大豆、高粱等。
二、服务范围:全县13个乡镇(街道)的162个行政村(社区)。
三、遴选对象:择优选择为粮油作物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
四、服务组织基本条件
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优先在《四川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主体名录库》中选取。若具备社会化服务能力则按照以下内容提供资格条件资料;若不具备单独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则需提供为本区域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有效期限在项目实施期限内;
(二)具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需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两年以上),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三)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装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员必须合法持证;
(四)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完整的运行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使用《四川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具备资料收集、分类、归档能力;自觉接受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遴选方式
(一)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或牵头填报《开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专家评审并公示。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申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选择。评审结果在开江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三)本次遴选若各乡镇(街道)辖区仅1家服务主体报名,符合条件者即可当选;若各乡镇(街道)辖区多家服务主体报名,则按评审结果,选择不高于3个服务主体,分片区、分面积开展辖区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4日,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15983897075
(三)报名地点:开江县农经站办公室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