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2025年7月新增申领21人,续领人员154人,共175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7.14-2025.7.18)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以下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二)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三)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以上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的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上述情形的,请以真实姓名向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电话:0818—8296866
附件:开江县2025年7月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xls
开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