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4、5、6号住宅楼棚改项目全面完成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
来源:县征收办
发布日期: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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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4、5、6号住宅楼棚改片区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于2018年9月27日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按照 <开江县化工厂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实施原化工厂4、5、6号住宅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的批复》文件要求正式开始签订以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目前该片区已于2018年10月15日全面完成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后续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开江县化工厂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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