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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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填报人及联系人电话:曾凯  0818-8234119

序号

行政检查主体

涉企行政检查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1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2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的行政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二)项


3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的行政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三)项


4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四)项和《达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


5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六条第(五)项


6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7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8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


9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10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注册消防工程序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的行政检查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说明:1.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应当与权责清单名称一致,对违法线索实施核查、调查等行政检查事项不在本次清理范围内;2.设定依据内容应当引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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