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23〕2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开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时发文部署,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27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开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江县统计局,全面统筹部署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开江县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56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建设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示范区和“一城一区一枢纽”目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江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开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严格执行方案规定,本次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创新技术手段,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实现高效便捷采集处理普查数据。广泛宣传动员,坚持百花齐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为全县五经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确保数据质量
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经普办制定印发《开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数据审核方案》,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严格执行落实数据审核验收方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建立数据审核监测反馈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加强普查工作指导和质量监管,县经普办联合行业部门深入基层指导入户登记,下发50余期业务和技术解答。开江县4个普查小区接受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09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0.2%,从业人员58667人;个体经营户39695个,从业人员710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