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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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曾祥仕、旷章玉

曾令鑫

曾令鑫

旷章玉

房产证:201507290067、土地证:开国用申登(89)字第430号

开江县普安镇十字街80号

17.7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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