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审计局立足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审计关注重点,多措并举、整体发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聚焦重点内容,精准靶向出击。把“三公”经费、民生资金、专项债务资金等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开江县川跃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和6个乡镇(街道)实施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否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违规用车等问题。
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合力。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巡察、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力量统筹、配合联动、线索移送、整改协作等工作机制,梳理去年以来审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20余条,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配合依法定性,有效发挥1 1>2的监督合力。
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审计成果。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督促检查责任”三级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定期跟踪回访,指导被审计单位对整改问题进行精准分类,逐条逐项审核认定整改结果,并与年度考核挂钩,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经费管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