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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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水务局:

为支持做好水利抗旱救灾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65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 202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15抗旱”,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110号),规范使用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兴建、修复救灾所需的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实施调水等。

二、实施常态监督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绩效管理

根据绩效管理规定,请填报《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9月19日前汇总报财政厅、水利厅备案。绩效目标填报要与受灾地区水利抗旱救灾工作相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映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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