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疾控体系建设方面)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5〕7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疾控体系建设方面)中央补助资金1.5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99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此次中央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按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因绩效因素导致转移支付资金额度扣减的,应予以补齐,确保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疾控局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疾控体系建设方面)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