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江县水产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5〕54号)文件,经研究现预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围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搬迁村掉边掉角农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脱贫人口就业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精准安排使用,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2025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衔接资金总规模的 50%,且不得低于2024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三、请严格按照《达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达市财农〔2022]16号)等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电话:15228059905
意见收集人:贺清,电子邮箱:510213948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38号
附件: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5年9月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