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管运营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令第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转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保发〔2021〕261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住保发〔2025〕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住建局对原《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实施细则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开江县房地产管理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静 联系电话:13882882180
邮箱:453326436@qq.com
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清河广场E栋三楼房地产管理所住房保障办公室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