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07执恢17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川0107执恢170号之三文件注销李洪梅位于开江县万博商业步行街6号楼2楼1号至8号,房权证:开江字第201100004号,土地证:开国用2011第3号,建筑面积732.5平方米,现将房地产执行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李武泰名下,由于房产证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权证:开江字第201100004号土地证:开国用2011第3号 | 李洪梅 | 房屋 | 开江县万博商业步行街6号楼2楼1号至8号 | 建筑面积:732.5平方米 |
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