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我县新街乡狮子庙村8社村民唐某某和甘棠镇光明社区周某某在自家屋旁搭建灶台,私自屠宰生猪销售。接举报后,我局于10月29日派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两屠宰窝点搭建了简易的棚,有屠宰用的锅灶,设施设备简陋,环境卫生差,属于典型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屠宰工具,捣毁了屠宰设施。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的唐某某和周某某按规定依法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今后,我局还将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点的同时,积极引导屠宰户将生猪运到定点屠宰厂屠宰,净化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