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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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刘善勉、谭周兰

谭周兰

谭周兰

刘佳春、刘佳英、刘家辉、刘佳洪

川(2025)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298号

开江县新宁河小区安置房2号楼21层1号

119.82平方米

2

刘善勉、谭周兰

谭周兰

谭周兰

刘佳春、刘佳英、刘家辉、刘佳洪

川(2025)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297号

开江县新宁河小区安置房3号楼22层1号

119.6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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