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开江县以工代赈办、开江县国有林场: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如数(详见附件),该项指标收入列2026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上述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突出支持重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库,夯实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加强执行监督。本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地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地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监督电话:15228059905
意见收集人:贺清,电子邮箱:510213948@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38号
附件:
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表.xls
开江县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