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开江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泰和煤矿信访遗留问题专题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文华高主持,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特邀律师、泰和煤矿清算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经营人及信访代表人等参加。

会议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泰和煤矿股权转让为契机,围绕职工工资申报、认定与资金拨付程序,信访遗留问题有效化解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听取了参会人员处理泰和煤矿信访遗留问题的意见建议,并达成了初步意见。
会议强调,要按照法治思维,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泰和煤矿信访遗留问题化解,优先维护职工欠薪等问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确保处理泰和煤矿信访遗留问题公开公平。会议要求,为稳妥有序处理泰和煤矿信访遗留问题提出了如下意见:一是及时成立泰和煤矿清欠工作组。因泰和煤矿股权回转已生效,现任煤矿业主要及时重新成立泰和煤矿清欠工作组,明确固定工作地点和联系方式,有效确保其职工、实际经营者与业主交流与沟通顺畅,有序推进煤矿清欠工作规范化。二是明确工资申报认定程序。由职工拿出有效资料到实际经营者开展申报,实际经营者出具煤矿经营期间的劳务证明及欠薪额度,最后到泰和煤矿清欠工作组的业主进行认定,通过三方共同确定,最终锁定泰和煤矿职工欠薪账务。三是广泛接受监督。新锁定泰和煤矿欠薪账务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接受原泰和煤矿职工的监督,进一步确保锁定欠薪资金的真实性、合理性、公平性。四是及时开展拨付工作。由煤矿业主将新锁定的欠薪资金,及时到县应急管理局、人社局进行报备。同时,到县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出具调解确定书后,最后到重庆五中院及时开展工资等拨付。五是明确清欠责任主体。泰和煤矿及其业主要树立主动为其职工清欠服务意识,作为本次清欠工作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及其乡镇(街道)要加强主动配合,共同发力,本着公平、公开、法治的原则,及时处理该信访遗留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