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普安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普安镇
发布日期:2026-01-15
点击数:人次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做好法定内容公开。我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安镇相关栏目,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共40条,其中:领导信息2条,乡镇概况1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1条,政务开放日活动信息1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24条,乡镇文件2条,财政预决算2条,年报报告1条,公示公告4条。二是做好便民服务事项公开。主动在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全面、清晰公开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围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高频服务领域,及时公开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结果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与流程规范。建立了与法律顾问的常态联络会商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进一步压实相关业务所办(中心)的办理责任,确保每件答复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内容准确、形式规范、风险可控。2025年,全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安全。2025年我镇未有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以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加强专栏建设和管理。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方式、流程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二是强化平台数据同源管理,努力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保持一致,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三是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补充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扩大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公开意识和实务操作水平。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专区及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的运维管理、信息更新时效、内容规范性等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结合政务公开日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监督,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处理专业性有待加强。在办理部分涉及多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与把握不够精准、深入,导致在信息界定、公开范围判断、答复理由阐述等方面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尚有不足。二是公开渠道知晓度与覆盖面有待拓宽。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渠道相对集中。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及不常使用网络的人群,对线上公开平台知晓度不高、使用不习惯,未能及时、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和普惠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会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申请,建立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办所(中心)协同、法律顾问参与的联合研判审核流程,确保答复内容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格式规范。二是拓展宣传渠道,提升群众知晓与参与率。成功举办政务公开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走进镇政府,观摩办事流程、座谈交流,面对面宣传政务公开意义与渠道,有效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了解度、利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江县普安镇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