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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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89 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待进入2026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6 号)等规定和预算管理要求,及时规范安排使用。

二、加强资金监管。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已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按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绩效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作为以后年度相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表和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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