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意外事故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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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提示:

1.乘客在车内闻到烧焦物品的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乘人员。司乘人员有责任停车检查,将乘客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到有序撤离,同时照顾和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

2.司乘人员应在后面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专用的警示标志。

3.司乘人员应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另调派车辆。

4.乘坐公交车遇火灾事故,乘客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5.公交车辆运行中,乘客如发现可疑物,应迅速通知司乘人员,并撤离到安全位置,切勿自行处置。

6.出现伤亡情况时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应对要点:

1.发生乘车意外事故时,切忌惊慌、拥挤。应及时报警,并服从司乘人员的指挥,积极开展自救呼救。

2.不要让儿童在行驶的车内跑跳、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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