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李开勇)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6-02-11
点击数:人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1

熊寿珍、李阳富

李开勇

李开勇

李开君、李开明

房产证:开讲权第109号;土地证开国用98字第0023号

开江县讲治镇讲治中学2幢2单元1层2号

52.2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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