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开勇)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6-02-11
点击数:人次

(李阳富 熊寿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江县讲治镇讲治中学教师楼2幢2单元1楼2号 房产证:开讲权第109号 土地证:开国用98字第00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