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达州市生育支持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及时、便捷享受医保缴费补助,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儿:
(一)出生时间:在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户籍要求:具有开江县户籍。
(三)参保时限: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参加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补助标准
新生儿出生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当前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由开江县财政予以全额补助,个人无需缴纳。
三、经办流程(两条途径)
途径一: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1、联办申请:新生儿父母在本县具备“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联办条件的助产机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可同时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
2、信息推送:医院将新生儿的出生、户籍等信息通过联办平台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
3、自动参保:医保经办机构接收信息后,主动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并在医保系统标识为“财政全额资助对象”。
途径二:线下窗口办理
1、办理地点: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前往以下任一地点办理:
1.1、开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窗口。
1.2、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村(社区)医保服务站。
2、窗口登记: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新生儿参保,并出示新生儿户口簿,工作人员核实其符合补助条件(出生时间、户籍、90天内)。
3、审核办理:县医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中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并直接标识为“财政全额资助对象”,完成参保手续。
4、获取凭证:参保登记成功后,工作人员可提供参保证明。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四、特殊情况处理
已先行缴费:如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已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缴纳了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可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凭缴费凭证和户口簿,到县税务大厅社保征收窗口申请退费。
超过90天参保:新生儿出生超过90天后办理参保的,不再享受财政全额补助政策,需按普通居民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400元/年)。
五、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及补助政策咨询:开江县医疗保障局0818-8112345
缴费及退费业务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0818-12366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