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事故防范提示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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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提示: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4.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

5.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医院救治。

应对要点:

1.骑自行车行驶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2.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停车等信号灯是,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3.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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