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 利人 | 申请继承(受遗赠)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周文春陈远容 | 周本会 | 周本会 | 周本坤周本琴 |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 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河小区1号楼5层1号 | 房产:88.26 土地:5.97 |
2 | 周文春陈远容 | 周本坤 | 周本坤 | 周本会周本琴 |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 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宁河小区1号楼6层3号 | 房产:85.68 土地:5.79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江县淙城街道橄榄大道16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股。
联系电话:8221198
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