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蒋志远)
来源: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6-03-20
点击数:人次

(蒋志远)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峨城大道27号橄榄新城A区9号楼1单元7层1号 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开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44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