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5〕134号),现下达2026年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84.0292万元(其中:中央52.81万元、省级24.2万元、县级107.019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下达预算指标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2〕123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及时兑现“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2026年省级财政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最终核定的“三支一扶”在岗人数,对资金进行结算调整。
三、该项资金,请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将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6年中央、省级和县级财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