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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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5〕152号),现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4.45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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