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社〔2026〕21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5.14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资金支出列入“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xlsx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