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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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民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预拨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川财社〔2026〕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养老服务消费补贴)434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预拨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请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6〕7号)相关要求,专项用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二、请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中央资金支出列入“2081006-养老服务”科目;将省级资金支出列入“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民政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综合运用线上大数据比对核验和线下抽查复核等方式,加大对异常交易的核查力度,坚决防范虚假交易、骗补套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从重处理。财政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项目补助资金的全链条监管,严防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督促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结算,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资金分配表.xlsx

开江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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