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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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新宁镇卫生院: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达市财社〔2026〕1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1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列入“2101704-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附件.xls    

           

开江县财政局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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