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问题 | 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均为设置规范标示警示牌,核查中仅发现3面位置、尺寸均不规范标牌 |
责任单位 | 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县交运局 |
责任人 | 罗泉、阮德章 |
联系电话 | 0818—8223121(县水管处)、8222469(县交运局) |
整治目标 | 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牌 |
整治措施 | 由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在库区按规范设置标识牌,于6月10日前完成;由县交运局按规范在公路沿线、水上航道设置标识牌,于6月20日前完成。 |
整治主要工作及成效 | 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识牌6块、二级保护区8块、准保护区2块、航道标志7块、禁止船舶停靠标志2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