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问题 | 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者,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
责任单位 | 县水管处、县公安局 |
责任人 | 罗泉、唐方林 |
联系电话 | 0818—8223121(县水管处)、8222991(县公安局) |
整治目标 | 禁游禁钓成常态化监管,库区白色垃圾清理运行机制良好运转。 |
整治措施 |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禁钓标志,出台禁止钓鱼的工作方案,将方案发送至全县各单位、乡镇;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联合巡逻,综合采用路上巡查、水上驱离等手段,常态开展巡逻,尤其是乡镇要落实责任,按照岸线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镇村两级巡查机制,确保乡镇岸线巡查全覆盖;三是加大处置力度,对违规垂钓者由公安、环保等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四是系统处理库区生活垃圾,在主要入口设立多重拦渣网,加强岸边清扫保洁,对库岸线以上的白色垃圾由所在乡镇、村、社负责清理,库岸线以下的湖面由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负责清理。 |
整治主要工作及成效 | 印发了《宝石桥书库禁止钓鱼、游泳的通告》,开展了宣传;组建了禁钓、禁游联合巡查队伍,加强了日常巡查,截至8月21日共发现并及时终止违法捕捞行为54起(其中驱离34起,训诫20起);发现违规游泳53人,强制驱离53人;共计排除巡逻船105船次,参加执法人员152人次。进一步执行好库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库面垃圾打捞,库岸垃圾清理,库区水面、水岸已无白色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