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公示(禁游禁钓)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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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问题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垂钓者,生活垃圾随意丢弃。
责任单位县水管处、县公安局
责任人罗泉、唐方林
联系电话0818—8223121(县水管处)、8222991(县公安局)
整治目标禁游禁钓成常态化监管,库区白色垃圾清理运行机制良好运转。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禁钓标志,出台禁止钓鱼的工作方案,将方案发送至全县各单位、乡镇;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联合巡逻,综合采用路上巡查、水上驱离等手段,常态开展巡逻,尤其是乡镇要落实责任,按照岸线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镇村两级巡查机制,确保乡镇岸线巡查全覆盖;三是加大处置力度,对违规垂钓者由公安、环保等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罚。四是系统处理库区生活垃圾,在主要入口设立多重拦渣网,加强岸边清扫保洁,对库岸线以上的白色垃圾由所在乡镇、村、社负责清理,库岸线以下的湖面由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负责清理。
整治主要工作及成效印发了《宝石桥书库禁止钓鱼、游泳的通告》,开展了宣传;组建了禁钓、禁游联合巡查队伍,加强了日常巡查,截至8月21日共发现并及时终止违法捕捞行为54起(其中驱离34起,训诫20起);发现违规游泳53人,强制驱离53人;共计排除巡逻船105船次,参加执法人员152人次。进一步执行好库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库面垃圾打捞,库岸垃圾清理,库区水面、水岸已无白色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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