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社保参保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从2019年1月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将从人社部门划转到税务部门。2018年12月将进行社保数据交接和社保新系统调试,届时将关闭社保经办老系统,在此期间无法办理社保缴费及其他社保业务。为保障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时缴纳2018年度各项社保费用,做到按时足额缴纳不拖欠,现决定将2018年度各项社保费用缴纳截止时间提前到2018年11月30日。
请全县各参保单位及个体参保人员在截止时间前到县社保局申报缴纳2018年度各项社保费用,办理相关社保业务,逾期将不再受理缴费业务,并在新系统调试运行前暂停办理其他相关社保业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