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运载工具及产品
图为正在对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8年11月9日上午7点29分,任市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执法人员在该镇三清庙村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发现该镇屠工肖XX驾驶三轮车强行通过检查站,执法人员当即对车辆进行了拦截。并与检查站值班人员一同对车辆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当事人所运货物为猪肉产品,重42KG,产品有检疫印章,且显示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属地为重庆市。执法人员向货主索要检疫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根据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文件(川防应指〔2018〕4号)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车辆及其产品进行了扣押,并立即向任市镇政府和开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该情况,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该当事人对所属产品来源于重庆境内供认不讳。根据(川防应指〔2018〕4号)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违法当事人肖XX对所运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费用由肖XX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