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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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或测绘报告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核—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818-822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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