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治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讲治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流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讲治镇
发布日期: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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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辖区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现将《讲治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流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讲治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5日

讲治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流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为做到提前部署,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相关文件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立足于强规范、治隐患、防事故,对全镇烟花爆竹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整顿全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非法储存、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构建“经营安全、产业发展、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新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我镇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雷雳、镇长陈江为组长,副镇长曹浪为副组长的讲治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流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安办、各村(社区)等组成。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空闲房屋、厂房、仓库、私房出租房等可能发生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区域排查工作。协助、参与、配合检查组查处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办:负责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省内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有生产地安监局封签,省外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有省安监、公安共同签发的封签;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是否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在此期间合法网点经营户被查处到有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县安监局。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8日)。

利用横幅、LED、会议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

(二)联合打非阶段(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10日)。

一是各村(社区)要先期开展检查摸底工作,准确把握重点打击对象,以供县检查组准确打击;二是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并取缔非法经营、非法生产行为;三是打击走私、打击非法运输行为。这次检查围绕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切实开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22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经验和做法,查找不足,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基层管控作用,将打非治违工作推向深入。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网格员”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以典型事故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检查实效。要善于运用顶格处罚、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经营或经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经营、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继续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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