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大竹恢执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对被执行人顾元俊位于开江县新宁镇江都花园D区9单元4-1号房屋(土地证号:开国用(2011)字第1049号),房地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李杰,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在被执行人手中我机构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座落 | 备注 |
1 | 开国用【2011】字第1049号 | 顾元俊 | 土地 | 开江县新宁镇江都花园D 区9单元4-1号 | 成套住宅 |
公告单位:开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