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国资办
发布日期:2018-11-30
点击数:人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办代县政府办草拟了《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形成了《办法》初稿。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加强对县属企业分类指导、分类考核,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达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7〕33号)文件要求,并通过送发意见函、会议讨论等方式征求了组织部、人社局、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粮食局、住建局、电力公司、天燃气公司、城普公司、鑫谷公司、自来水公司、农业担保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利华公司等部门和企业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考核试行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本《办法》是对中央、省和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决策部署、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达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7〕33号)文件要求的具体落实。

三、《办法》总体框架

本《办法》在严格遵循市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开江实际,从总则、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奖惩、附则等五个部分提出了具体意见。

1.总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增加了包括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财务负责人。

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市上文件一致。

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市上文件一致。

4.奖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按平均不超过基本年薪最高值的1.5倍、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最高值的2倍进行调控,与县上薪酬制度改革文件一致,将核定企业其他负责人年薪总额分配系数由0.7调整为0.8。

5.附则。企业党委副书记修改为企业党组织副书记。

四、制定《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5章4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考核方式和考核实施主体。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明确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考核期、内容、考核指标。明确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程序、监控主体、考核程序等。

第三章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明确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考核期。明确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内容、考核指标、监控主体、考核程序等。

第四章奖惩。主要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奖励、惩罚依据。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的依据等。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等。

五、《办法》的注意事项

1.本《办法》总体精神上与市上文件保持一致,办法中下划线的部分是结合开江实际进行修改的内容。

2.本《办法》市上发文单位为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江县发文单位提请县政府予以审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