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6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有条件的学校要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
二、各学校要结合《开江县教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参加第三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精神,持续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完法”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参与率。
三、各学校要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要求,广泛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为学生讲一堂生动的宪法课。
四、创新宪法宣传形式。开江中学实验学校组织部分学生,于12月4日走进全县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开江县新宁镇橄榄广场),集体朗诵《宪法在我心中》。
各学校开展本次活动的典型经验材料、有关图片资料(电子版)于12月7日前报送局法安股。联系人:郑海川,电子邮箱:421100371@qq.com。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