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二是统计机构“强化”。2017年,在县统计局新设立统计执法监督大队和统计大数据中心,增挂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增加事业编制4个;由县委编办出文,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统计工作站;在26个县级部门成立统计办公室,基层统计组织机构更加完善。同时明确,乡镇、县级部门、企业、村(社区)统计人员名单必须报县统计局备案,乡镇统计人员调整必须事先书面征求县统计局意见。
三是部门乡镇“协同”。乡镇、相关县级部门和企业均成立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
二是统计机构“强化”。2017年,在县统计局新设立统计执法监督大队和统计大数据中心,增挂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增加事业编制4个;由县委编办出文,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统计工作站;在26个县级部门成立统计办公室,基层统计组织机构更加完善。同时明确,乡镇、县级部门、企业、村(社区)统计人员名单必须报县统计局备案,乡镇统计人员调整必须事先书面征求县统计局意见。
三是部门乡镇“协同”。乡镇、相关县级部门和企业均成立统计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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