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1.0.1 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达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包括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拆除工程。
1.0.3 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二、 基本规定
2.0.1 施工前现场具备通水通电条件。
2.0.2 建筑施工现场应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要求:
1 “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2 “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2.0.3建筑施工现场应做到“六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且车身密闭无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2.0.4施工现场必须围挡作业,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损变形材料,软土及边坡等特殊区域可采用规范临时围挡。
2.0.5 施工现场大门净宽不小于4.5m,净高不小于4.5m,门扇高度不小于2.4m,正面用不小于0.5毫米厚铁板全高度封闭(不得用镀锌铁皮),门扇刷深蓝色油漆,大门内侧设置值班室。
2.0.6 施工场内道路用不低于C30砼硬化,厚度不低于625px。场内料场、各工种作业区域应采用不低于C30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不低于500px,其它区域应全部采用覆盖或绿化处理。无施工场地,即房屋红线图面积与房屋占地面积比<2,场内应全部采用砼硬化。< p="">
2.0.7 施工出入口内,应设长不小于10m,宽不小于5m的进出车辆冲洗台。设2个相连沉淀池,尺寸长1.5m,宽1.5m,深0.8m,沉淀池上口安装安全篦子。施工场内道路应硬化延伸至市政道路。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应清洗,保证车身洁净,车轮无泥,
2.0.8 施工现场进出口车辆冲洗设施和场内道路保持完好,专人冲洗,做好冲洗记录。
2.0.9 现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分类堆放整齐,标识齐全,做好覆盖处理。
2.0.10 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池集中堆放,垃圾池采用砖砌体结构,容积不小于20立方米,未清运出场垃圾应进行覆盖处理。
2.0.11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顶部必须安装盖板,严禁冒顶装载,顶部覆盖后方可出场,严禁沿途抛洒。
2.0.13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建筑垃圾,不得利用施工现场熏制腊肉、香肠等熏制品。
2.0.14 施工现场不得将煤或木材作为燃料,禁止工人使用木材生火取暖。
三、 土石方工程
3.0.1 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围挡采用砖砌体结构,厚度不低于240毫米,严禁干垒围挡。
3.0.2 土石方开挖实行湿法作业。水源必须引至开挖装载作业区域,作业时必须有水管接口,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先喷洒后作业,禁止土方开挖、装载产生扬尘。
3.0.3 施工区域应配备洒水车辆,保证场内运输车辆行驶区域充分湿润,禁止车辆行驶产生扬尘。
3.0.4土石方施工涉及边坡治理工程,治理作业区域实施喷淋洒水降尘。
四、 房屋建筑工程
4.0.1 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围挡采用砖砌体结构,厚度不低于240毫米,严禁干垒围挡,内外抹灰刷白。
4.0.2建筑主体施工、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区域应设置现场降尘喷淋设施,每工作日喷淋降尘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喷淋降尘记录。
4.0.3 各楼层预留水管接口,作业层场地清理时洒水降尘。
4.0.4各楼层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集中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4.0.5商品砼输送管道的污水应采用管道有组织排放,管径不低于400毫米。
4.0.6 脚手架采用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安全网每100平方厘米不低于2000目,被污损的安全网应一律更换。
4.0.7建筑主体三层结束前,建筑周边地面应砼硬化处理结束。
4.0.8 工程全面完工后,方可拆除围挡。
五、 市政工程
5.0.1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并保持围挡干净整洁。
1 道路工程进出口围挡采用砖砌体结构,厚度不低于240毫米,严禁干垒围挡。其他施工区域可采用工具式临时围挡。
2、道路改造、管线等市政施工作业区域必须采用工具式临时围挡。
5.0.2 施工区域应配备洒水车辆,作业时洒水降尘,禁止扬尘产生。
5.0.4 市政施工严禁占道、堆放、加工作业。
六、装饰装修工程
6.0.1 室外装饰装修作业设置降尘喷淋设施,确定专人实施喷淋降尘,每工作日喷淋降尘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喷淋降尘记录。
6.0.2 室内或独立封闭加工棚设置降尘措施,完成材料切割作业,禁止露天切割作业。
6.0.3施工时严禁占道、堆放、加工作业。
七、拆除工程
7.0.1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围挡采用砖砌体结构,厚度不低于240毫米,严禁干垒围挡。
7.0.2脚手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拆除建筑,安全网每100平方厘米不低于2000目,被污损的安全网应一律更换。
7.0.3 拆除作业实行湿法作业。水源必须引至拆除作业区域,作业时必须有水管接口,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先喷洒后作业,禁止拆除、垃圾装载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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