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2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普安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回龙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永兴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讲治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任市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长岭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沙坝税务分局已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成立。为确保上述派出机构挂牌后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出机构职责及办公地址
(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新宁镇橄榄大道369号,联系电话:8237081。
(二)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18号,联系电话:8223508。
(三)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普安税务分局。负责新宁镇、普安镇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普安西街29号,联系电话:8208299。
(四)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回龙税务分局。负责回龙镇、天师镇、长田乡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回龙中街25号,联系电话:。
(五)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永兴税务分局。负责永兴镇、骑龙乡、新太乡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永兴镇正北街35号,联系电话:。
(六)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讲治税务分局。负责讲治镇、宝石镇、甘棠镇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讲治镇正街219号,联系电话:。
(七)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任市税务分局。负责任市镇、靖安乡、新街乡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任市镇正南街41号,联系电话:8312908。
(八)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长岭税务分局。负责长岭镇、广福镇、八庙镇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长岭镇正街62号,联系电话:。
(九)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沙坝税务分局。负责灵岩镇、沙坝乡、梅家乡的税收、社会保险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办公地址为:开江县沙坝乡街道90号,联系电话:。
二、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普安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回龙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永兴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讲治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任市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长岭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沙坝税务分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行政相对人对上述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本公告自2018年10月30日起施行
上述机构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开江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