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租赁市场的培育,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开江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始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关注民计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举措,严格贯彻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政策措施,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一、抓机制建设,住房保障实现机制长效化。
建立起持续长效的住房保障机制,必须抓好机构和制度建设,形成保障有组织领导,有政策制度规范。一是抓好机构建设,组织领导得到强化。开江县始终坚持“一个县级领导牵头、一个部门主管、一套班子运行”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了民生保障“一把手”负责制,专门成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套”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推动工程建设。特别住建、国土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专人负责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制度建设,政策保障得以完善。为有力推进开江县住房保障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全县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先后制定印发了《开江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开江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江县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实施意见》、《开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的实施意见》、《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江县2013—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以及《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推动我县住房保障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抓项目建设,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住有所居。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核心就是实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改善城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档次。
(一)抓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一是积极做好土地储备。为做实、做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始终坚持超前谋划,提前启动,按照年度规划,提前对次年项目建设用地进行规划报征,严格落实“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机制,有效确保当年项目建设能及时供地,2008—2018年先后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划拨土地132.64亩,新建了17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划拨土地468.32亩,实施了25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先后共争取中央、省、市补助资金 万元,同时积极向国开行、省农发行融资贷款,先后授信21.66亿元,到位资金10.96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抓好项目推动。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补,提升整体推进合力。二是明确牵头实施单位。由县代建办和城普公司专门实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将民生工程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目标实行“预决算”管理,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绩效办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定期督查,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项目达到形象进度要求。四是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工程质量和项目竣工备案,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终身制,对已竣工项目全部设置了永久性标牌。五是创新工作方法,从群众的基本需求出发,主动作为,克服等、靠、要思想,全面推进“阳光拆迁”,采取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户购买存量商品房,一方面及早解决棚改户的住房困难,另一方面逐渐消化房地产市库存房源。
通过强有力的推进,开江县先后新建保障性住房3327套,16.9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3027套,主体完工300套,已配房入住2883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5051户,606998平方米。切实有效的改善了我县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三、抓运营管理,住房保障实现“阳光运行”。
(一)突出抓“四规范”。一是规范受理申请。每年4月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申请事宜和受理条件,统一时间和地点接受困难家庭申请;二是规范审查核实。认真落实“三审三公示制度”(三审即初审、复审、审核,三公示即初步公示、复审公示、最终公示),邀请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入户调查、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规范信息公开。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情况、房源情况、申请受理名单、法规政策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规范评议评定。入户调查结束后,及时组织监察、审计、财政、民政以及社区等部门召开综合评定会议,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排序,并进行现场公证,然后综合入户调查和评定打分情况确定最终实物配租对象。
(二)突出抓“三公开”。一是公开征求意见。在实物配租之前,组强保障家庭代表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代表对分配方式和分配程序的意见,据此制定分配细则;二是公开分配方案。通过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纳入当年分配的房源套数、面积、户型以及分配的程序、摇号方式等向社会公示;三是公开现场摇号。举行现场摇号仪式,由受保障家庭逐一上台抽取房号,现场即时公布。为确保摇号的公平、公正,整个过程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电视台全程视频录制、公证处现场公证。
(三)突出抓“两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对保障房入住家庭的人员、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严查骗取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等行为,一经发现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或调整租金,收回的公租房按程序实行二次分配,确保配租科学合理,先后有28户保障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二是创新落实退出制度。对保障房租金实行浮动管理,根据市场价格,按照两年一浮动的办法宏观调整租金价格。对家庭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根据保障条件,采取调整租金标准,相互转换,对已不符合租住条件且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2个月过渡期,超出过渡期按市场租金计收,先后有30户保障家庭进行租金标准调整,这样既解决了最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的租金差别,也解决了租金定价的合理性,特别是退出机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同时也体现了对承租人的人性化管理。